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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 __ |a 7-5620-2595-9 |d CNY22.00
- 100 __ |a 20021018d2007 em y0chiy0121 ea
- 200 1_ |a 刑法的基本概念 |f (美)弗莱彻编著 |g 王世洲译
- 210 __ |a 北京 |c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d 2007
- 333 __ |a 刑法己经成为法典化的法律。在你所到的西方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你都会发现有一部刑法典。这样一部刑法典,在其"分则"部分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定义,在其 "总则"部分规定了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德国人为自己在1995年制定的刑法典自豪不已。美国人珍爱他们的《模范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现在,这部法典己经至少为35个州的刑法典改革提供了范本。法国人也在炫耀他们1994年的新刑法典,就像西班牙人炫耀他们1995年的新刑法典一样。在东欧的后共产党国家首先开展的工作中,就有制定新刑法典的任务,以便反映它们对人权新的重视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当处遇。法典化的一个后果,就是每个国家都在各行其是。每个国家都采用自己的应受刑罚惩罚行为的概念,自己的犯罪定义,自己对自我防卫、紧急避险、精神病、过失和共犯问题的处理原则。刑法已经成为州法、地方性的法律。如果在罗马法统治之后的各个国家之间曾经存在过大统一,那么,这种统一现在已经不复存在。如果过去曾经有过一套普通法的法学家使用过的共同语汇和一整套的原则,那么,这种共同性现在也早已分崩离析。在今天的美国,几乎不可能找到两个拥有相同的杀人罪法律的州。每个州在模仿《模范刑法典》时,都对这个模范法典进行修改,便之适应自己的地方性偏好。前苏联各加盟共和国曾经有过一些体现单一的中央集权政策的刑法典,目前的情况也大体相同。但是,现在随着这个地区每个独立国家部制定了自己的法典,我们将会看到许多在政策和原则上的不和谐。我们不久就会发现,刑法体系的数量将与飘扬在各主权国家上空的不同国旗的数量一样多。
- 701 _0 |g (美) |a 弗莱彻 |4 编著
- 801 _0 |a CN |b CSKJ |c 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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